一、为什么 2026 年过程结算成为咨询刚需
长期以来,造价咨询的核心价值往往体现在竣工后的一次性结算审核——审减多少、争议多少。随着计价规范升级和地方结算改革推进,这一模式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。
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》(GB/T 50500-2024)明确规定:除规范另有规定外,经发承包双方签署确认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,应作为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,竣工结算不应对其重新计量、计价。这意味着造价工作必须前移——从「事后算账」转向「施工阶段周期性确认」。
国办相关文件亦推动「当年开工、当年不能竣工」的新开工项目推行过程结算。对造价咨询机构而言,驻场或按周期介入计量、价款计算、双方确认与支付协同,已从可选项变为政府投资、国有投资项目的实务刚需。
咨询人员的角色相应升级:不再只是竣工阶段的「审减员」,而是施工全过程的造价管控协同者——在每一结算周期内完成计量、调价、争议拆分与文件签署支撑。
二、过程结算的核心规则(咨询人员必知)
过程结算并非简单的「多报几次进度款」,其核心在于形成经双方确认的阶段性价款文件。咨询人员应掌握以下规则要点:
- 周期划分:发承包双方通过合同约定,将施工过程按时间或进度节点划分施工周期,每一周期对应一次过程结算。
- 计量范围: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量(含变更、签证、索赔等)进行价款计算、确认和支付。
- 支付边界:过程结算支付金额不得超出已完工部分对应的批复概(预)算。
- 与进度款的区别:进度款侧重「预支」性质;过程结算是双方对已完成且无争议部分的阶段性价款确认,经签署后纳入竣工结算,原则上竣工后不再重复计量计价。
- 例外调整:规范对措施项目费用、总承包服务费等设有例外调整条款,合同中应明确约定,避免竣工阶段产生口径争议。
实务中,造价咨询宜在合同签订后或开工初期即介入,协助发承包双方编制过程结算实施方案,明确结算周期、计价口径、资料清单、争议处理程序及签署流程,为后续各周期结算奠定基础。
三、无争议价款:浙江实务重点
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《关于发挥标准造价作用助推建筑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》对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提出明确要求,造价咨询企业需重点关注:
- 推行施工过程结算: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的工程项目,应积极推进施工过程结算,缩短竣工结算周期,减轻企业垫资压力。
- 无争议部分先付: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结算审核期限;超过期限未办结的,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无争议部分的工程价款。造价咨询企业应积极配合发承包双方按时完成结算审核,不得无故拖延。
- 争议部分处理:对有争议部分的结算价款,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协商沟通;协商不成的,可向项目属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争议调解。
- 信用评价:健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执业人员的信用评价体系,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鼓励委托信用等级较好的咨询机构;咨询成果质量、配合结算效率等纳入信用记录。
对浙江地区的咨询机构而言,能否高效完成过程结算审核、合理拆分无争议与争议价款、配合争议调解,已直接影响项目委托与信用评价结果。
四、结算文件签署与争议风险(法务 + 造价交叉)
过程结算涉及多种文件,效力层级不同,咨询人员与项目负责人必须厘清边界,避免「签了字却担不起责」或「底稿不全无法自证」的风险。
文件效力层级(由强到弱):
- 竣工结算文件: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最终结算成果,定案效力最强。
- 过程结算确认文件: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,作为竣工结算组成部分,原则上竣工后不再重复计量计价。
- 过程性文件:进度款申请、变更签证、会议纪要等,反映施工过程中的意思表示,通常不能单独作为最终结算依据,但在争议中具有重要的证据价值。
实务风险提示:
- 签署前明确范围:确认文件是否涵盖索赔、违约金、暂估价、措施费调整等,避免范围模糊引发后续争讼。
- 异议书面保留:对存在分歧的项目,应在确认文件中分项列示或附异议说明,避免「先签后争」。
- 及时提出异议: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出具的审核报告,经确认后对双方均有约束力;有异议应在合同约定或合理期限内提出,逾期可能被视为认可。
- 留存完整底稿:即便过程结算文件经双方确认,若后续发生效力争议,法院仍可能启动造价鉴定。咨询机构应保留计量底稿、计价依据、往来函件及版本记录,确保可追溯、可复核。
五、2026 年咨询机构服务清单(可报价、可合同化)
对照《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》(浙建价协〔2021〕13 号)中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」工作内容,结合 2026 年过程结算政策环境,建议咨询机构将以下服务单独列项、合同化、可报价:
- 过程结算实施方案编制:明确结算周期、计量口径、资料清单、争议处理与签署流程。
- 周期计量与价款计算:按周期完成工程量计量、综合单价组价及价款汇总,起草双方确认文件。
- 变更/签证/索赔的过程台账:建立动态台账,区分无争议与争议项,支撑分阶段确认与支付。
- 材料核价与动态造价管理:对新材料、暂估价、信息价波动等进行核价建议与动态跟踪。
- 分阶段结算审核:代表委托方或中立第三方,审核各周期过程结算文件,出具审核意见。
- 竣工结算衔接:汇总各周期已确认过程结算成果,编制或审核竣工结算,避免重复计量。
- 争议调解技术支撑:配合属地造价管理机构或发承包双方,提供计量、计价方面的专业技术意见。
收费方面,浙建价协指引对全过程造价咨询采用差额累进递减等方式,并可据驻场需求增补人员费用。2026 年过程结算业务量增加,建议企业在合同中明确服务范围、驻场要求、审核时限及延期责任,避免因政策要求的「及时审核」而承担无限责任。
六、与浙江 2025 版计价依据的衔接提示
过程结算的计量与计价,离不开现行有效的计价依据。浙江省《建设工程计价依据(2025 版)》编制工作分两阶段推进:第一阶段专业定额预计于 2025 年底前完成;2026 年将完成第二阶段,包括绿色建筑工程、装配式建筑工程、海绵城市工程等专业定额及工程量清单计算标准等。
这些新定额与清单标准,将直接服务于过程结算中的变更计价、新材料核价、绿色施工增量等场景。咨询机构在编制周期结算文件时,应关注总站正式发布与切换时间,在合同约定范围内选用正确依据,并与信息价、人工市场信息等动态数据相匹配。
关于 2025 版计价依据编制进展、征求意见节点及信息价查询方式,请参阅本站已发布的《浙江建设工程计价依据(2025版)编制进展与造价信息查询指引》,或登录浙江标准造价信息网(www.zjzj.net)查阅最新通知。
七、小结:咨询机构的三项行动建议
1. 组织层面:将过程结算纳入 2026 年核心业务,配备熟悉 GB/T 50500-2024 及浙江地方政策的项目负责人,建立周期结算作业模板与底稿归档制度。
2. 合同层面:在委托合同中明确服务范围、审核时限、争议拆分规则及责任边界,避免无限期、无限责的口头承诺。
3. 人员层面:加强注册造价师在结算文件签署、争议调解及计价依据选用方面的培训,从「算量能手」向「过程管控顾问」转型。
信息来源:GB/T 50500-2024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》、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《关于发挥标准造价作用助推建筑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》、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《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》(浙建价协〔2021〕13 号)。本文仅供行业实务参考,不含具体价格数据;最新政策与标准以正式印发文件及浙江标准造价信息网(www.zjzj.net)发布为准。